•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6 16:31: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6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106 号

关于对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当事人: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云中药),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新加坡产业园 2-5-5-2 号。

刘坤,ST 云中药董事长、总经理。

姜顺,ST 云中药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ST 云中药有以下违规事实:

一、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因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金江支行存在纠纷,ST 云
中药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收到应诉通知书,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收到民事判决书,涉案金额 18,464,365.48 元。因与绿生怡宝

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在纠纷,ST 云中药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收到受理通知书,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收到民事判决书,
涉案金额 2,002,588.12 元。上述重大诉讼及相关进展发生时,ST 云中药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累计金额 20,466,953.60元,占挂牌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84.62%。

二、重大事件未及时披露

ST 云中药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绿生药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熊术容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ST 云中药及董事长、总经理刘坤于 2024 年 3 月 8 日被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 云中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刘坤、董事会秘书姜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 ST 云中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董事长、总经理刘坤,董事会秘书姜顺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
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1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