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4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9782 证券简称:ST 云中药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
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对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坤、郭开文、姜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2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刘坤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郭开文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姜顺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不准确、不及时。
公告编号:2023-033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2、公司在已知无法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报的情况下,仍披露公告
将公司年报披露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存在未如实披露年报进展情况的
情形,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3、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6 日、2023 年 4 月 17 日收到由云南省药品监督
管理局作出的两项行政处罚决定,均未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至 2023 年 5月 6 日才予以公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坤、财务负责人郭开文、董事会秘书姜顺为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33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相关责任人对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公司相关责任人已充分认识到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的重要性。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 号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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