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1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9775 证券简称:太伟药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彦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乐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黑龙
江省中惠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中惠粮油提供借款 600 万元,
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借款年利率 3.90%。该借款
发生时,公司未能履行审议程序,现予以补充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告编号:2022-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
充确认借款及变更审计机构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01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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