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1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9775 证券简称:太伟药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乐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黑龙
江省中惠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中惠粮油提供借款 600 万元,
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借款年利率 3.90%。该借款
发生时,公司未能履行审议程序,现予以补充确认。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中惠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虎林镇公安南街 276 号
法定代表人:范士艳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实际控制人:范士艳
公告编号:2022-002
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米糠、豆粕、混合饲料、大豆蛋白、食品、饮料制造、销售;水稻、玉米、杂粮收购、销售;种植业;养殖业;粮食仓储。
三、对外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借款并收取相应利息,可适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借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借款合同》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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