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0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9769 证券简称:惠美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4 年 5 月 17 日;
原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原主办券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和协助公司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华西证券的持续督导为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华西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 双方决定解除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024 年 5 月 1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主
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起,主办券商由华西证券变更为山西证券,由山西证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1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
及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与华西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推荐挂牌并
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并于当日与山西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
2024 年 5 月 1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
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山西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均通过各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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