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9769 证券简称:惠美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财政部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公告编号:2024-014
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0 0 0 0%
负债合计 0 0 0 0%
未分配利润 0 0 0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0 0 0 0%
少数股东权益 0 0 0 0%
所有者权益合计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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