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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8 18:23:43 股吧网页版
宁新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3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 2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内收
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43.48%,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关注问题:

(1)前期公告的事项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是否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 核实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核实方式:

电话询问、口头询问、微信询问等方式。
4、 核实结论:

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五、风险提示

1、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风险。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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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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