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9679 证券简称:华涂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超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对 2023 年度公司股份、业务、管理、财务等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公司总经理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汇报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现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汇报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 2023 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及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参照公司 2023 年经营及财务情况,并综合 2024 年宏观经济预期、公司经营计划等因素,公司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分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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