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35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详见提议股东给董事会的《彭建川先生关于提请召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4:3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1-035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658 鹍骐科技 2021 年 9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诺德中心 2 号楼 2501 公司会议室。
(八)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股东彭建川提交的《彭建川先生关于提
请召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针对股东彭建川所提交的七个议案,由于议案(一)《关于对公司历次股权变动进行核查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中止一切可能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行为的议案》、议案(三)《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述职的议案》、议案(四)《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入驻公司审计的议案》、议案(五)《更换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七)《解散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提案要求,故该六个议案不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罢免董事马旭阳、董事黄珂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
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该议案已被 2021 年 7 月 27 日
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且公司及股东的情况之后未发生
实质性变化,2021 年 8 月 6 日股东彭建川再次提出该议案过于频繁,若公司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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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势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大局,因此无再次审议该议案的紧迫性,故将召开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定于 2021年 9 月 29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罢免董事马旭阳、董事黄珂的议案》
股东彭建川要求罢免董事马旭阳、董事黄珂。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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