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36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经事后审核,部分内容需更正,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如适用)
更正前: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股东彭建川提交的《彭建川先生关于提请
召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经审核,议案(一)《关于对公司历次股权变动进行核查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中止一切可能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行为的议案》、议案(三)《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述职的议案》、议案(四)《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入驻公司审计的议案》、议案(五)《更换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七)《解散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与股东大会无关,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
范围。且监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集的由股东彭建川发起的公司 2021 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否决了上述除议案(三)和议案(五)以外的其他议案。
议案(六)《罢免董事马旭阳、董事黄珂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
但该议案已被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
2021 年 8 月 6 日股东彭建川再次提出该议案过于频繁,若公司频繁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该议案,明显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大局,且公司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无再次审议该议案的紧迫性,故将召开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定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
公告编号:2021-036
更正后: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股东彭建川提交的《彭建川先生关于提请
召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针对股东彭建川所提交的七个议案,由于议案(一)《关于对公司历次股权变动进行核查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中止一切可能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行为的议案》、议案(三)《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述职的议案》、议案(四)《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入驻公司审计的议案》、议案(五)《更换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七)《解散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提案要求,故该六个议案不予提交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罢免董事马旭阳、董事黄珂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
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该议案已被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
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且公司及股东的情况之后未发生实质
性变化,2021 年 8 月 6 日股东彭建川再次提出该议案过于频繁,若公司频繁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势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大局,因此无再次审
议该议案的紧迫性,故将召开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定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
二、其他说明情况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 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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