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8 17:33:09 股吧网页版
得奇环保: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9640 证券简称:得奇环保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
司董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

公告编号:2024-020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应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六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七条 召开临时监事会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
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公告编号:2024-020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