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30
证券代码:839640 证券简称:得奇环保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生产及发展需要,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锦誉添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誉添”)进行增资,锦誉添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 万元增至 982 万元。
锦誉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设立,注册资本 2 万元,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次增资拟以公司不动产权【皖(2020)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010164 号】作价
向锦誉添进行增资。根据北京中诚博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出
具的“中诚博泰报字 2024 第 X0109 号”《资产估价报告》,截止 2024 年 1 月 20
日,上述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4669.17 ㎡,评估单价为 2100 元∕㎡,评估总价为9,805,257 元。
公司以评估报告所评结果为准向锦誉添进行增资,其中 9,800,000 元增加注册资本,5,257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锦誉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2
万元,具体增资金额以锦誉添最终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金额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1.2 设立子公司或向子公司增资“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24年1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年度累积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宜需要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的权属变更及过户,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增资拟以公司不动产权【皖(2020)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010164 号】作价
向锦誉添进行增资。
根据北京中诚博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出具的“中诚博泰
报字 2024 第 X0109 号”《资产估价报告》,截止 2024 年 1 月 20 日,上述不动产
建筑面积为 4669.17 ㎡,评估单价为 2100 元∕㎡,评估总价为 9,805,257 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锦誉添设立至今没有进行运营,公司无收入和利润产生。根据公司未审计财
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锦誉添资产总额 2 万元,负债 0 万元,资产
净额为 2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 0 元。本次以公司所属不动产权对其增
资后,锦誉添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982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100%。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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