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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2 15:51:39 股吧网页版
绿田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9635 证券简称:绿田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福建绿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由于外部环境及经济下行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经营现金流严重短缺,人员变动频繁。公司无充足人力保障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目前公司尚
未开展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预计无法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之前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尽力筹措资金,并尽量安排相关人员编制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告编号:2023-034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无法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2023 年 2 月 17 日第二次修订)(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
细则”)第十七条,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公司若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公司存在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刘晓伟 电话:0591-83620027 电子邮箱:3078745212@qq.com
福建绿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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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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