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2
华安证券
关于福建绿田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福建绿田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子公司福建闽 是
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闽江源”)的股东李钦灯、周萍、
刘毅杰融资借款,并以其所持有闽江源
30%股权作为质押标的,如公司未能按约
履行融资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可
能导致公司对子公司闽江源持有的股权
发生变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拟以子公司闽江源股权质押融资借款
由于绿田股份目前运营资金紧张,急需解决现阶段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向子公司闽江源的股东李钦灯、周萍和、刘毅杰融资借款,具体约定如下:公司拟以所持有闽江源 30%股权作为质押标的(具体以实际签订的质押合同为准),向闽江源的股东李钦灯借款 174 万元、向周萍借款 136.7 万元,向刘毅杰借款 124.3 万元,合计拟借款总额 435 万元人民币(具体借款金额以实际签订借
款协议为准);借款期限:半年;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按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年期 LPR:3.65%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以借款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公司如未能按约履行融资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不排除因公司以其对子公司闽江源持有的股权承担融资借款质押责任而导致公司对子公司闽江源持有的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闽江源主要从事莲系列饮料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为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如绿田股份未能按约履行融资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会导致绿田股份对子公司闽江源持有的股权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积极履行督导义务,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并将持续关注绿田股份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基于绿田股份存在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绿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绿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闽江源股权质押的公告》。
华安证券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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