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9623 证券简称:伟联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623 伟联科技 2020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公告平台上发布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5)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6 )。
(二)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19 年度不进行分配。
(七)审议《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
公司拟聘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提名黄国荣为公司董事》
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国荣为公司新任董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提名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九)审议《补充确认 2019 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林向公司提供借款 60 万元。
(十)审议《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公告平台上发布的《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0-010)。
(十一)审议《修订公司相关制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
上述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启用,同时原各项制度废止。
(十二)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落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三)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
分配利润金额为-9,408,996.79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27,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公告平台上发布的《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告编号:2020-014)。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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