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9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39623 证券简称:伟联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12月25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
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性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针对 2017 年施
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组
公告编号:2018-006
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
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政策。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通过《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公告编号:2018-006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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