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8
证券代码:839613 证券简称:亚格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亚格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亚格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武汉亚格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武汉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亚格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街9MC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4.4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方式的,应当指定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完美人生健康,永恒民族品牌。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模具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光电子器件销售; 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模具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气) 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国内贸易代理;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