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9605 证券简称:晟琪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坤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晟之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晟之源”)因投资年产 10 万吨塑料循环再生项目需要,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申请人
公告编号:2024-021
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期限不超过 5 年。具体额度、授信期限等内容以公司、江西晟之源与九江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坤盛先生及其配偶刘瑜女士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发放后,江西晟之源以其为建设年产 10 万吨塑料循环再生项目而采购的设备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设备对应发票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区 SP-3 地块的厂房及办公楼(不动产权编号:赣(2024)寻乌县不动产权第 0001808 号、赣(2024)寻乌县不动产权第 0001809号)为上述授信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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