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6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9605 证券简称:晟琪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增强全资子公司江西晟之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之源”)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晟之源进行增资。晟之源原注册资本 260 万元,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 1,928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晟之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188万元,公司仍持有晟之源 1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1.2 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晟之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13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晟之源进行增资尚需报当地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西晟之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园区服务中心 201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园区服务中心 201
注册资本:26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零
公告编号:2024-013
件、零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陈坤盛
控股股东: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坤盛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为推进晟之源的业务发展,提高晟之源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对晟之源进行增资 1,928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晟之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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