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6
武汉中原发展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二三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8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2
第五章董事会......27
第一节董事......27
第二节董事会......31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监事会......39
第一节监事......39
第二节监事会......40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42
第二节内审制度......45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5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46
第一节通知......46
第二节公告......47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7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51
第十二章 章程的修订......52
第十三章附则......5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章程。第二条 武汉中原发展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中原发展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常福新城北部组团特 8 号第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1,374,181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374,181 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股东大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安全、高效、求实、创新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供应链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公司股票发行时,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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