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9523 证券简称:利丰智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7,202,025.18 元(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21,475,998.00 元的三分之一。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
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系公司经营累计亏损,其主要原因是:
1、受前几年疫情影响,和近年大经济形势不景气的影响,公司原有业务开展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2、公司固定开支(包括人工成本)无法摊薄,造成利润减少。
三、改善措施
1、公司在巩固原有传统盈利产品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市场渠道,优化产业结构,以提高营业收入及利润率。
公告编号:2024-025
2、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完善内控体系,优化组织结构,减少不必要支出,同时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开源节流,提高效率,减少人工费用。
3、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缓解资金压力,增加生产投入,尽快确认收入,加速资金流动。
截至目前,公司商业模式、产品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重大不利因素影响,未出现债务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虽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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