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8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9523 证券简称:利丰智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广新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主席杨磊、职工监事高娜、监事宋国辉;副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宇晖、财务负责人姜莲莲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公告编号:2024-001
构。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且同时需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提请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上午 12 时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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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暨抵押资产作为反担保、接受关联
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独山子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叁佰万元整,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流动资金,预计贷款期限为一年,拟由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抵押自有资产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实际控制人夫妇曲广新、张宇晖拟提供无偿反担保。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暨抵押资产作为反担保、接受关联反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受益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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