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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9523 证券简称:利丰智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广新
6.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张宇亮、副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宇晖、监事会主席杨磊、职工代表监事高娜、监事宋国辉、财务负责人姜莲莲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23-020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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