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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0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9523 证券简称:利丰智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
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选举曲广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527,457 股,占公司股本的 58.33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9,333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22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宇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03,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53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宇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106,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9.806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完成了换届工作。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并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监事会主席。
公告编号:2022-016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任命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备查文件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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