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9518 证券简称:天佑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天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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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天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天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
交易的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天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主要指在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能够直接或间接控
制公司或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企业或个人。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具体范围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本条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五)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
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父母等;
(五)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
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
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者第五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者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应当制定具体的《关联方名单》报董事会和监事会备案,并根据
实际情况及时对《关联方名单》进行修订,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
准确、完整。
第八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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