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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5 18:09:50 股吧网页版
天筑科技: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5



公告编号:2022-042

证券代码:839507 证券简称:天筑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天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76022914XW

承诺主体名称 马正祥、马瑞红、史志杰、杨晓俊、李存德、东怡冰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开始日期 2016 年 9 月 26 日

承诺有效期 长期

承诺履行期限 长期

公告编号:2022-042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二、承诺事项概况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发起人股东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出具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函》,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两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现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将上述承诺事项变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述变更承诺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因回避表决董事超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已经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承诺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三、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自上述原承诺做出之日至承诺变更生效之日(即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不存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发起人股东离职的情形,不存在需按上述承诺的约定办理自愿限售的情形;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因此,截至承诺变更生效之日,上述原承诺事项正常履行,不存在未按期履行的情形。今后,将按变更后的承诺履行。

四、承诺未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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