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143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清 控 银 杏
南 通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持股 5%以 5,450,000 9.3594%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
合 伙 企 业 上股东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有 限 合
伙)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自本公
清 控 银 告披露 根 据 减
杏 南 通 之日起 持 时 的 公司公开
创 业 投 不高于 不高于 集中 15 个 市 场 价 发行并在 企业经
资 基 金 1,164,600 2% 竞价 交易日 格 及 交 北交所上 营发展
合 伙 企 之后至 易 方 式 市前取得 需要
业(有限 2025 确定
合伙) 年 4 月
8 日止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164,600 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 2%。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并行科技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并行科技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并行科技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并行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直接持有并行科技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合伙企业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等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合伙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合伙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
收益上缴给并行科技,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并行科技指定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实施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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