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4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9453 证券简称:ST领跑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领跑芯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14号),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公司办公场地因拖欠房租暂时被封,会议召开地点更改为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7楼7002室。
原公告内容为: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更正后: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7楼7002室
(2)见证律师未及时聘请到,无律师出席见证,公司冒用了去年的北京市尚公(西安)律师事务所。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斌、鹿瑞骍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披露细则》、《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更正后:
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见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无律师见证情况。
(3)股东只有韩东参加,其他股东未出席。
公告编号:2024-015
“会议出席情况”中,原公告内容为: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3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8%。
更正后: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8,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850%。
“议案审议情况”中,原公告内容为:
普通股同意股数3,931,027股,
更正后:
普通股同意股数3,008,534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对北京市尚公(西安)律师事务所和李斌、鹿瑞骍两位律师深表歉意,公司公开致歉,敬请谅解。
西安领跑芯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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