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9
湖南铭弘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广
6.会议列席人员:财务负责人周浩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针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的《湖南铭弘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陈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陈广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尚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李尚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李尚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金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刘金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刘金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谢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谢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谢涓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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