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5
证券代码:839410 证券简称:普泰环保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 9: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10 普泰环保 2024 年 1 月 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西安财金拨改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发行数量为 4,016,06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7 元/股,预计募集资总额为 29,999,998.08 元。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股份认购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西安财金拨改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股票,与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自律审查且出具同意定向发行的函等审批程序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股东与股份认购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西安财金拨改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股票,与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自律审查且出具同意定向发行的函等审批程序后生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苏林东、赵胜美。(四)审议《关于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对现有在册股东参与本次定向发行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五)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 24,099,999 股。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将发生变更,公司届时将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工作合规开展,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如国家对于定向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定向发行事宜;
(3)批准并签署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议;
(4)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一切必要事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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