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9383 证券简称:绿苑园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湖南绿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湖南绿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湖南绿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裴小明,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12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裴小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
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湖南绿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裴小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12
《关于给予湖南绿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1]405 号
湖南绿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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