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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7-02 17:04:22 股吧网页版
昇和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0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主办券商”或“我司”)作为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和新材”、“挂牌公司”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导致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昇和新材 2019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后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 5790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和上会业函字(2020)第356号《关于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1)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2019 年度昇和新材主营业收
入、主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分别为 164,605,286.07 元和 148,758,616.64 元,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昇和新材存货余额 18,875,242.04 元。我们未能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和计量方式的准确性

以及主营业务成本的准确性,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主营
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昇和新材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可能影响其报表使用
者合理使用其财务报告。截止目前,公司股东为 4 名自然人,全部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已就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出具了相关说明。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昇和新材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继续关注昇和新材的经营情况和规范情况,督促昇和新材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0)第 579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业函字(2020)第 356 号《关于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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