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9344 证券简称:京立医院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河南省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 310 号
2、葛庆,时任公司董事长。
3、王晓华,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京立医院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21-015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京立医院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葛庆、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王晓华未 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
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 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
给予葛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王晓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和葛庆、王晓华对上述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无异议,公司将积极受理 股东诉求,做好和股东的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相关事宜。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 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421 号)
公告编号:2021-015
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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