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9321 证券简称:新油工程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增加一条 第一百八十七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
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
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
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
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
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出保护;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
案。
因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即第一百八十七条,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其他条款中涉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亦相应顺延。
公告编号:2022-013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三、备查文件
《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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