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2
广东优信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优信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下达的《关于对广东优信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 06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 关于智慧食堂业务
你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融合通信、基础网络等信息服务,自 2019年试点智慧食堂业务并逐渐扩大业务规模。 2023 年上半年,智慧食堂业务实现营收 5,461.97 万元,同比增长 31.93%,占总营收的70.86%;毛利率为 54.82%,同比减少 6 个百分点。
你公司披露的智慧食堂业务销售模式创新之处为“开创性的推出销售、租赁和营业额分成三种定制化合作模式”,披露的收入确认的方式为“智慧食堂工程设备销售根据客户验收合格并签署开通确认书确认, 后续服务费根据月度确认” 。
2023 年上半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为 8,718.14 万元,较 2022
年上半年末同比增加 116.53%, 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首次出现餐饮管理服务类公司。
请你公司:
(1)说明“销售、租赁、营业额分成”三种业务模式的具体开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提供的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型、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在销售中承担的具体责任、是否涉及提供后续服务等;
回复:
公司智慧食堂业务主要分“销售、租赁、营业额分成”三种模式,营业额分成指的是按客户营业额的百分比,收取智慧食堂月租,属于租赁业务模式。公司智慧食堂销售模式有两种:一次性卖断收取实施费销售方式及租赁的服务模式。
一次性卖断收取实施费销售方式为首次安装收取的 500 元/台的
落地安装费用;租赁的服务模式为 2022 年以来,公司部分业务采用直接将租赁客户打包出售给移动公司和超讯广电公司,并向移动公司和超讯广电公司收取服务费的方式,具体模式为:中建通服(移动的孙公司)作为收款方向终端客户收取租金(350/400/450 元每台),中建通服在收取租金后,向移动公司或超讯公司支付 200 元/台的服务费,剩余的租金自己保留 1%作为服务费用,99%的需支付给公司。
① 公司提供的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型及具体责任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智慧食堂设备以及智慧餐饮 SaaS 平台服务,
将智慧餐饮的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云端的服务器上,客户根据使用需求,通过互联网向公司购买所需应用软件服务,按购买的服务数量和时长向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可从互联网获得公司智慧餐饮 Saas平台提供的服务。
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公司客户主要为对智慧食堂及通信业务有需求的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司主要供应商主要为收银机、配件、原材料、线材、辅材以及通信设备、机房设备的供应商。
③ 是否涉及提供后续服务
一次性卖断收取实施费销售方式,公司如果提供后续服务,将另外收费服务费;租赁的服务模式,一般租赁期是 36 个月,验收/开通正常使用 3-4 个工作日开始计算月租,后续服务若在合同之外的服务内容,将另外收费。
(2)说明“销售、租赁、营业额分成”三种业务模式下的生产及销售环节的具体会计处理;
回复:
“销售、租赁、营业额分成”三种业务模式下生产及销售环节的具体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1)卖断式销售客户会计处理:
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时,收入:按合同约定金额确认收入,按商品出库金额确认成本。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达到确认收入条件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智慧食堂项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出库当月完成验收的,库存商品确认成本)
2)租赁业务模式会计处理方式
收入:按合同计提每月收入;出库成本:发包给客户的设备总成本,记入固定资产,一般分 36 期折旧;每月对应的成本=出库成本/36 期。
发出商品时:
借:固定资产-智慧食堂项目
贷:库存商品
达到确认收入条件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智慧食堂项目
贷:应交税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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