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公告编号:2024-089
证券代码:839302 证券简称:ST 红点智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红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占云凤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通过大宗交易,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发生变更,由实际控制人李昌富、占云凤,一致行动人丽水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实际控制人李昌富,一致行动人丽水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李昌富通过其他方式,2024 年 10 月 31 日,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召开了全体合伙人大会,全体合伙人同意李昌富退伙,王群芝入伙,并成为普通合伙人,选举王群芝为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由实际控制人李昌富,一致行动人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李昌富与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李昌富与丽水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为一
公告编号:2024-089
致行动人 ,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东李昌富、占云凤夫妻在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期间通过大
宗交易的方式多次减持挂牌公司股份累计 6,875,000 股,总计减持股权比例为 27.50%。其
中占云凤在 2024 年 10 月 30 日大宗交易减持之后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导致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李昌富、占云凤夫妻变为李昌富,一致行动人从李昌富、占云凤、丽水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李昌富、丽水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全体合伙
人大会,李昌富退伙,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自此李昌富失去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控人身份,也不再和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变动导致李昌富及其一致行动人丽水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变为 28.90%。从公司的股权结构看:第一大股东为丽水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8.90%,其实控人为李昌富;第二大股东为许晓珍,直接持股 16.10%;第三大股东为王群芝,直接持股 10.00%,但其是第四大股东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 20.00%的股份,除李昌富和丽水市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王群芝和丽水市红点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外,其余股东之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从公司的治理结构看:李昌富未在公司任职或委派他人任职,王群芝为公司董事长,陈文耀为总经理(持股 7.22%)。综上所述,公司前几大股东之间的股份比例较为接近,但任一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不能控制公司,也不能控制董事会,公司变成无实际控制人。
上述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但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昌富、占云凤夫妻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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