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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9 18:01:57 股吧网页版
金百汇:华英证券关于湖北金百汇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湖北金百汇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性意见

主办券商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湖北金百汇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百汇”),证券简
称:金百汇,证券代码:839295,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就本次终止回购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是否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规定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获得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式为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 4.16 元/股,
不超过 6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3,000,000.00 股,不超过 4,500,00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77%-8.65%;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7,0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4,400,000 股,已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46%,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97.78%。回购股份成交均价为 2.55 元/股,总金额为人民币
11,222,649.32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占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41.57%。

因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下降,公司回购成交价格低于方案的最低回购价4.16元/股。金百汇当前股价与实施股份回购前的股价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因二级市场股价较低,因此公司回购股份成交均价低于 4.16 元/股。公司《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中关于回购方案实施情况,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回购实施价格低于最低回购价4.16 元/股,未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价格上限原则上不应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的 200%”的规定。

回购期间公司涉及以下违规情况: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回购限制时间段内进行申报,限制时段内申报 1
笔,成交 100,000 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 规定“挂牌公司在交易日的 9:15 至 9:30、14:30 至 15:00 不得
进行回购股份的申报”。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有 5 笔按照涨幅价格申报,申报数量 549,000 股,申
报价格为 4.16 元/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规定“挂牌公司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单日回购数量为 460,000 股,超过拟回购总数量上
限的 10%为 450,000 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挂牌公司每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但每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0 万股的除外”。

回购期间,出现两次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回购的情形,具体为:公司预告于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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