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839295 证券简称:金百汇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湖北金百汇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回购目的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为增强股东现金收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优化股东财富配置,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 4.16 元/股,不超过 6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3,000,000.00 股,不超过 4,5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5.77%-8.65%。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7,0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开始,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7.78%,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4,400,000 股,回购股份成交均价为 2.55 元/股,总金额为人民币 11,222,649.32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已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46%,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97.78%。
因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下降,公司回购成交价格低于方案的最低回购价 4.16 元/股。金百汇当前股价与实施股份回购前的股价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公司股价自 2024 年 5月份以来长期位于 2 元/股附近波动,因二级市场股价较低,因此公司回购股份成交均价低于 4.16 元/股。
回购期间公司涉及以下违规情况: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回购限制时间段内进行申报,限制时段内申报 1 笔,成
交 100,000 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规定“挂牌公司在交易日的9:15至9:30、14:30至15:00不得进行回购股份的申报”。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有 5 笔按照涨幅价格申报,申报数量 549,000 股,申报价格
为 4.16 元/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规定“挂牌公司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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