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2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9295 证券简称:金百汇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湖北金百汇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累计达 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见前已公示信息(略)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89.55%。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4,029,600.00 股,回购股份成交均价为 2.523 元/股,总金额为人民币10,167,158.27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已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75%,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89.55%。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实施预告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不存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回购股份涉及了如下违规事项,在回购限制时间段内进行
申报,限制时段内申报 1 笔,成交 100,000 股。
2024 年 7 月 9 日,有 5 笔按照涨幅价格申报,申报数量 549,000 股,申报价格为
4.16 元/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规定“挂牌公司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告编号:2024-058
2024 年 8 月 29 日单日回购数量为 460.000 股,超过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
上述行为主要是工作人员因疏忽导致的误操作,不具有主观故意性。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梳理总结回购操作流程,重点强化回购操作技术环节的审核与监控,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对本次事件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除此之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四、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湖北金百汇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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