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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31 15:38:05 股吧网页版
华坚照明: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839290 证券简称:华坚照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华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
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华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第3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华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监事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行使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专人送达、特快专递、挂号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监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监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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