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90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出具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908 号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大紫育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8206 号带与持续经营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带“与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
清大紫育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1,807,245.85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末未分配利润-18,472,468.60 元,期末股东权益合计 8,818,703.61元,期末股本总额为 10,8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股本,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清大紫育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与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大华核字【2024】0011010908 号专项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清大紫育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18,472,468.60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08,028.03 元,较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3,887,145.05 元相比下降 61.20%。近年来,国家针对课外补习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主要聚焦于规范和管理,旨在推动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并减轻学生的学业压力。由于这些政策对课外补习班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和监管,因此清大紫育公司的经营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清大紫育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亦无法通过实施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带“与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