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2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9246 证券简称:大千阳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树湾支行申请 500 万元以内的信用贷款,公
司与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润华、周迅作为反担保人向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五棵松支行申请 300 万元以内的信用贷款,公司与北京
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润华、周迅作为反担保人向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最终担保金额以担保人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于 2020 年 4 月 1 日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张润华、周迅为公司董事,董事张润禾与
周迅、张润华为一致行动人,关联董事张润华、周迅、张润禾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7
1. 自然人
姓名:张润华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
关联关系:张润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 自然人
姓名:周迅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
关联关系:周迅与张润华为夫妻关系,周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树湾支行申请 500 万元以内的信用贷款,公
司与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润华、周迅作为反担保人向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五棵松支行申请 300 万元以内的信用贷款,公司与北京
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润华、周迅作为反担保人向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最终担保金额以担保人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获取银行贷款提供支持。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公告编号:2020-007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