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7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9246 证券简称:大千阳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805012699
承诺主体名称 张润华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事项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异议股东股份回
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异议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承诺履行期限届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1-021
承诺主体:张润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润华承诺将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钱祥丰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须在承诺有效期限内将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
股份数量、有效证件复印件、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快递寄送的
方式交付至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9 号 1 幢实创创
新孵化中心 4 层,联系人:朱海丽,联系电话:010-62916107。公司将
在收到回购相对人的书面申请文件后,与回购相对人进一步联系确定股
东身份、回购股票的数量、回购价等事项。请回购相对人及时回复,确
保电话通畅。
3、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按照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该部分股
票时的成本价格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孰高进行回购(回购相对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
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87 元。对回购相对人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所持有的股票实施回购。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
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自本承诺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承诺。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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