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8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9246 证券简称:大千阳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5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润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转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转燃”)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是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阳光”)的全资子公
公告编号:2021-015
司,大千阳光持有北京转燃 100%股权。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调整,大千阳光拟将所持有北京转燃 100% 股权,转让给北京博创乐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考虑北京转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下并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0.00 元。转让后大千阳光不再持有北京转燃的股权,大千阳光将不再参与北京 转燃的经营决策管理。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65,183,344.1
元,出售资产总额为 13,331,584.05 元,占比为 20.45%;净资产 60,540,963.26
元,出售的净资产额为-1,748,881.31 元。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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