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30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39239 证券简称:集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集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股份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股份公司董事长赵海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1-022
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贷款 1500 万元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经营所需,公司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贷款 1500 万元。无
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名下的办公场所(无锡
市新吴区行创四路 89 号星洲商务园 5 幢 3 层 302 室)、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翔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以及青莲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海东、赵海兵以及赵海东的夫人任茹佳为本次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申请 1000 万元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 1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海东、赵海兵以及赵海东的夫人任茹佳为本次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子公司无锡奥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提供债务加入。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21-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集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集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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