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吉林安 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安广物流,证券代码为 839237)的持续督导 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给予吉林
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327 号),内 容如下:
“当事人:
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白 山市靖宇县国防路西。
刘敬海,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经查明,挂牌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刘敬海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 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刘敬海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主办券商在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决定后已第一时间发送至安广物流处,主办 券商已督促安广物流及时披露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但安广物流未按规 定在 2 个交易日内进行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将继续督促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 学习,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安广物流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能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治理和日常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3]327 号)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3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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