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2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9230 证券简称:古琳达姬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古琳达姬(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古琳达姬(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37850210F
承诺主体名称 陈志勇、吴丽芬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回购股份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0 个转让日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008
承诺主体:陈志勇、吴丽芬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陈志勇、吴丽芬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为本次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
(一)回购相对人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且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的通知,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披露《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所持股票不存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份等相关投机行为的股东;
6)、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7)、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具体回购相对人以在回购申请有效期限内提交有效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为准。
2、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通过快递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回购相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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