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5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9223 证券简称: 锐丰智科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股东、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投资者、高级管 董事、监事、投资者、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 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
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 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
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公告编号:2023-015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对异议股东做出合理安排。公
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设置与终
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
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
的,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
保护措施;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
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 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
公告编号:2023-015
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 备查文件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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