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39223 证券简称:锐丰智科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会议将采用现场股东举手投票方式进行计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23 锐丰智科 2021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京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汤晓琳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
街 18 号 6 号楼 11 层)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锐丰智科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1)、《锐丰智科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2)。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利润分配》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6,867.23 元。考虑到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1—006)。(十)审议《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不超过 5000 万元,融
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抵押、无形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
押等。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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