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2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9205 证券简称:盛昌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明强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1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4 年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1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明强及其配偶刘中楠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胡明强系交易对手方,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详见 2024 年 1 月 2 日,我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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